智通财经APP讯,三五互联(300051.SZ)公告,公司近日收到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前名称:萍乡星梦工厂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下称“本案”),因原告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姜韬未在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法院裁定本案按原告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姜韬撤回起诉处理,本案已结案。
公司曾提出反诉,相关反诉材料已送达法院;因原告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姜韬未在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法院裁定本诉按原告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姜韬撤回起诉处理,故反诉事务亦随之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