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永丰集团控股(01549)发布公告,于2020年11月2日,刘与量及唐鸿琛(为卖方)与买方(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永丰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订立该协议,买方拟收购目标公司(恒和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及买方同意受让整笔股东贷款,总代价为7400万港元。
目标公司主要业务为持有物业。于本公告日期及交割后,目标公司现时拥有及应拥有:该物业,该物业包括位于中国香港九龙长沙湾青山道483A号卓汇中心28楼的办公室、9楼的P53及P55号停车位以及3楼的P2号停车位;及该车辆(于2015年生产的“宾利”牌私家车)。目标公司对该物业及该车辆的原投资成本约为4420万港元。
集团有意开拓物业投资的未来前景,以实现公司的发展潜力及增加股东回报。集团认为,近期中国香港物业市场回调为集团提供收购物业的良机。鉴于目标公司拥有该物业(包括一个办公室物业及3个停车位),集团相信收购事项可提升其资产组合,从而为集团带来稳定及持续的租金收入;及带来资本增值潜力,长远而言,最终使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