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孚日股份(002083.SZ)公告,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孙日贵、吴明凤、张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孚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据悉,山东证监局现场检查后发现公司存在如下问题:2018年至2020年上半年,公司直接或间接与公司控股股东孚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上述事项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另外,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有关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和发生投资亏损事项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山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对时任董事长孙日贵、时任总经理吴明凤、时任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张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对公司原控股股东孚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