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股份(01171)发布公告,近期,该公司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准许该公司就公司诉建行邹城支行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的撤诉申请。
据悉,该公司于2016年9月就与建行邹城支行合同纠纷一案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次纠纷涉及本金金额4.19亿元及相应利息。随后,建行邹城支行主动要求与公司协商解决本次纠纷,并提出了解决方案。该公司决定与建行邹城支行通过协商方式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