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湖北能源(000883.SZ)发布公告,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6鄂能01”)将于2020年11月11日支付2019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0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0年11月10日,凡在2020年11月10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0年11月10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5%。每手(10张)“16鄂能01”面值人民币1000.00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35.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28.40元;自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止,本期债券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3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