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丽珠医药(01513)发布公告,有关建议采纳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事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8年9月11日,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18年9月28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等待期已于2020年9月27日届满。
2020年10月23日,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904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597.0557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人民币36.16元/A股。
2020年10月23日,董事会认为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57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110.73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人民币28.87元/A股。
2020年11月9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将于2020年11月11日开始可以行权。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简称:丽珠JLC1,股票期权代码:037067;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将于2020年11月12日开始可以行权。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简称:丽珠JLC2,股票期权代码:037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