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麒麟集团控股(08109)发布公告,于2020年9月23日,公司与第一呈请人陈珍仪已达成和解方案。于2020年11月4日,中国香港高等法院已就第一呈请人发出撤回第一呈请的命令,取消原定于2020年11月11日举行的聆讯。
于2020年11月6日,公司与第二呈请人陈少仪订立和解契据以了结第二呈请及公司因或就第二呈请人所认购债券而欠付第二呈请人的所有负债及应对其承担的责任。于2020年11月10日,第二呈请人向高等法院提交同意传票,以终止及撤回第二呈请,并向高等法院申请取消原定于2020年12月30日举行的聆讯。
由于公司认为该等呈请将于其相关聆讯日期前撤回,故公司于本公布日期并无计划申请认可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