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全新好(000007.SZ)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监局送达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深圳证监局对公司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富控股”)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具体情况如下:2020 年 11 月 5 日,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关于股东承诺履行的进展公告》,披露汉富控股近日与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泓钧”)签订《关于<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股票质押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以及汉富控股作出《关于变更承担全新好诉讼(仲裁)损失承诺的函》(以下简称《变更承诺函》)。经查,在该事项上,汉富控股存在以下问题: 1、《补充协议》内容违反公开承诺 2、《承诺函》变更不符合相关规定
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提到的问题,公司将积极提高董事、监事、高管及股东等相关人员规范运作意识,杜绝类似违规问题再次发生,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