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网(002175.SZ)收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ST东网(002175.SZ)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证监局下...

智通财经APP讯,ST东网(002175.SZ)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6号)。

经查,东方网络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8年8月9日至2019年7月10日,东方网络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民事诉讼9起,涉诉金额合计13910.99万元。其中,2019年4月26日,东方网络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时,已经知悉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5起诉讼案件,涉诉金额合计10236.70万元,达到最近一期(2018)年度报告经审计净资产的16.13%。

东方网络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彭敏在2018年4月9日至2019年6月18日期间担任东方网络董事长,其中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6月18日期间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负责东方网络信息披露工作。任职期间,彭敏知悉东方网络存在重大诉讼事项,其未组织东方网络真实、准确、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导致东方网络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是东方网络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张群于2019年3月13日起担任东方网络总经理,2019年6月18日起担任董事长,其中2019年6月18日至7月8日期间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负责东方网络信息披露工作。任职期间,张群知悉东方网络存在重大诉讼事项,虽采取措施推动东方网络及时披露,但东方网络直至2019年8月8日才披露重大诉讼情况。其未组织东方网络真实、准确、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导致东方网络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是东方网络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拟决定:对东方网络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彭敏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张群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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