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景集团(00703):倘相关土地被认定闲置不超过1年 将被罚4187万元

倘工地最终被认定在无合法充分理据的情况下,成为闲置土地不超过1年,则此举可能导致罚款约人民币4187万元的闲置土地附加费,相当于土地收购成本的20%。

佳景集团(00703)公布,于2016年12月21日,集团接获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局的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以调查集团是否因为没有按2015年1月12日的土地收购合约的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以上仍未在其横琴岛工地动工开发,以此涉嫌导致工地变成闲置土地。此调查将自接获有关通知书起为期30天。

集团将提呈申辩书,申辩此相关涉嫌闲置土地的指控。集团亦将向横琴土地管理局提供一切所需资料及文件,以配合有关调查。

倘工地最终被认定在无合法充分理据的情况下,成为闲置土地不超过1年,则此举可能导致罚款约人民币4187万元的闲置土地附加费,相当于土地收购成本的20%。

诚如先前所公布,就土地收购合约所载其工地物业开发项目的若干开发里程标的申请延长期限,集团早已提交书面陈述申辩,其理由为有关延误达成于2015年11月28日前取得桩基工程许可证的首个开发里程标的乃因多种未能控制(不可抗力及其他)的因素所引致,集团仍未接获任何就有关延期申请陈述申辩书的回复。

而有关延误亦因而导致延误达成于2016年11月28日前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第二个开发里程标的。此外,集团已完成处理其工地的软土问题及也根据桩基工程施工图就桩基工程完成招标。集团并已提交相关文件以申请于工地展开桩基及基坑工程的提前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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