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国联证券(601456.SH)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具体内容如下:
“经查,我会发现你公司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有效评估监管政策,对重组备选方案准备不足;二是未审慎评估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项等规定。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