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珈伟新能(300317.SZ)发布公告,公司2020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因参股公司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简称“金湖振合”)资产负债率达到70%以上,故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金湖振合由于日常经营需要,分别在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北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进行融资并由陕西新华水利提供100%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简称“光大银行苏州分行”)申请了项目贷款并由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简称“新华水力发电”)提供100%的连带责任担保。
因华源新能源持有金湖振合20%的股权,在担保方陕西新华水利、新华水力发电及借款人金湖振合均确保本次借款仅用于借款人金湖振合公司运营、业务发展的情况下,华源新能源就陕西新华水利和新华水力发电为金湖振合提供的各《保证合同》项下之保证责任提供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