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医疗(002173.SZ)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创新医疗(002173.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智通财经APP讯,创新医疗(002173.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陈海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披露《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拟在2020年11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邮箱于2020年11月12日收到股东富浙资本发来的《关于提请增加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2020年11月13日,富浙资本将上述临时提案的书面纸质材料送至《通知》中所写的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地址。但公司迟至2020年11月18日才对上述临时提案进行披露,并披露收到上述提案书面材料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因此,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临时提案的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代董事会秘书陈海军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釆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规范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及相关召开程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于2020年12月4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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