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信建投证券(06066)公布公司作为申请人就融资人吕小奇融资融券业务违约事项向北京仲裁委申请仲裁((2019)京仲案字第 4993
号),近日,北京仲裁委出具《裁决书》((2020)京仲裁字第1908号),裁定被申请人(即融资人吕小奇)向申请人支付融资本金3.57亿元、罚息及代垫仲裁费等,同时申请人有权对被申请人质押给申请人的相应公司股权、资产等进行折价、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在上述赔偿范围内优先受偿。本案结案。
而就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要求作为被告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原告2亿元损失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原告认为发行人康得投资未按照规则如实披露信息,致使原告在交易中遭受巨额损失,二被告作为主承销商应承担相应连带赔偿责任。近日,原告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案件已受理((2020)京03民初688号),正在审理过程中。
就有关诉讼事项进展,公司作为原告就融资人汇金聚合(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人钧天(宁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事项,对保证人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公司的诉讼请求。同时,为了保护公司合法权益,鉴于上述融资业务已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公司作为申请人,以融资人汇金聚合为被执行人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汇金聚合进行强制执行和财产保全,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2020)京01执658号),目前执行案件已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