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和顺电气(300141.SZ)公告,海原县振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简称“海原振兴”或“目标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导电力有限公司(简称“中导电力”)的参股公司。中导电力持有海原振兴20%股权,宁夏沙坡头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宁夏沙坡头”)持有海原振兴80%股权。
宁夏沙坡头系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系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进行内部股权结构调整,现中导电力收到宁夏沙坡头发来的《股权转让通知函》,宁夏沙坡头拟将其持有的海原振兴人民币4000万元出资额(对应目标公司8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宁夏含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宁夏含光”),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189.74万元。公司拟同意中导电力放弃宁夏沙坡头本次拟转让的海原振兴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据悉,公司本次同意中导电力放弃宁夏沙坡头拟转让的海原振兴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是综合考虑了公司和中导电力整体经营发展规划以及海原振兴的经营现状而做出的谨慎决策,有助于持续推进实施中导电力的应收账款和现金流管理,符合公司和海原振兴的长远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