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海通恒信(01905)公布,2020年12月2日,该公司(作为卖方及原始权益人)与华鑫证券(作为买方及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订立资产买卖协议,该公司将向华鑫证券出售基础资产,总价款为约人民币9.21亿元。
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及华鑫证券支付价款后,自基准日(包括该日)起,华鑫证券将享有基础资产现在和未来、现有和或有的所有权利及利益。
此外,公司已委任华鑫证券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其将根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可于上交所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该公司与华鑫证券签订资产买卖协议以及服务协议。
资产支持证券包括两类,即优先级与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可比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优先获得资产支持证券的分配。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分三级,即优先A-1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A-2级资产支持证券及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以透过累计投标或协商厘定的固定利率计息,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不计息。偿还资产支持证券本金时,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于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及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分别为人民币8.48亿元及人民币7310.11万元。资产支持证券将由不超过200名合格专业或机构投资者认购。该公司须认购部分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占资产支持证券本金总额至少5%。
紧随出售完成后,该公司将不再拥有基础资产的权利或权益。预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会使该公司获得净收益约人民币346.21万元,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的日常营运,包括但不限于租赁业务及偿还银行贷款。
公告称,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加快资产周转有益于增加整体利润率。董事认为出售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完成后,将加快公司资产的整体周转及增加所产生的总收入。此外,通过此安排建议转让基础资产将提前实现公司的未来收入,而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所得款项将为公司新项目的业务发展提供财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