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朗科科技(300042.SZ)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邓国顺于2020年12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邓国顺釆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深圳证监局称,邓国顺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于2014年6月11日至2020年10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票,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由23.13%下降至17.78%,累计下降比例为5.35%。在权益变动比例超过5%幅度时,未及时履行报告、公告等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深圳证监局因此决定对邓国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