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桂林旅游(000978.SZ)发布公告,于2020年12月4日,公司收到象山区法院《民事判决书》。象山区法院认为:“原告主张桂航集团系桂旅总的关联方应回避表决的依据不足,桂航集团参与被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第7项议案的表决并未违反公司法、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原告要求撤销被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第7项议案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象山区法院判决如下:驳回原告舒峥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舒峥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