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恺英网络(002517.SZ)发布公告,于2020年12月4日获悉公司董事、总经理陈永聪、离任监事林彬分别收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
2020年12月4日,陈永聪收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沪检一分二部刑不诉[2020]Z5号)。经依法审查查明,认定陈永聪实施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虽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对陈永聪不起诉。
2020年12月4日,林彬收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沪检一分二部刑不诉[2020]Z6号)。经依法审查查明,认定林彬实施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虽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对林彬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