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夏贝尔(06116)附属拉夏太仓收到法院传票

拉夏贝尔(06116)发布公告,就关于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高新集团)...

智通财经APP讯,拉夏贝尔(06116)发布公告,就关于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高新集团)通过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四平路科技支行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5.5亿元的委托贷款。该公司直接附属公司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拉夏太仓)以其持有的部分不动产为抵押物,以其持有的太仓嘉裳仓储有限公司(嘉裳仓储)100%股权为质押物,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资产抵押及质押。

因该项借款到期及新疆通融营运资金不足等原因,新疆通融未能及时归还该项委託贷款。截至本公告发佈之日,新疆通融尚未偿付该项贷款。

拉夏太仓于2020年12月03日收到江苏太仓市人民法院(2020)苏0585民特665号《传票》、《实现担保物权申请书》、《受理案件通知书》及《实现担保物权异议权利告知书》。

根据法庭文件,原告作出以下诉讼请求:

1.请求以拍卖╱变卖被告名下座落于太仓市广州东路116号两处抵押房产(房权证号分别为:苏(2019)太仓不动产权第0006322号、苏(2018)太仓市不动产权第0029259);

2.请求以拍卖╱变卖被告上述两处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5亿元人民币、借款利息3296.51万元人民币(贷款到期应还利息3318.48万元,实还21.97万元),以及自2020年11月27日起至欠款还清之日止期间的逾期付款利息(以5.83亿元欠款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

3.请求裁定由被告承担本案相关案件受理费。

被告已收到法院的法庭材料。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案件已被法院受理但尚未开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资讯披露义务。

本次诉讼案件可能对公司当期或期后利润产生一定负面影响。鉴于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提该项借款的利息费用,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损益的影响要素为可能产生的资产处置损失、公司可能承担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于目前案件尚处于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阶段,最终影响将以法院审理结果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处理,争取尽快妥善解决上述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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