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超媒(300413.SZ):快乐阳光拟与湖南广播影视集团续签电视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权采购协议

芒果超媒(300413.SZ)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智通财经APP讯,芒果超媒(300413.SZ)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简称“快乐阳光”)拟与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湖南广播影视集团”)续签《电视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权采购协议》,购买湖南广播电视台制作并在其卫视频道(简称“湖南卫视”)于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播出的、合法、自主且独家拥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电视节目和周播栏目剧及其音频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协议约定,快乐阳光于2021年至2025年购买境内标的权利的价格原则上与2020年保持一致,即5.4571亿元/年;如合同期内湖南卫视出现市场公认的现象级爆款节目,则在现象级爆款节目存续期内,当年采购价格应当较前一年价格上涨10%,快乐阳光将与湖南广播影视集团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快乐阳光可以将其采购的标的权利许可给任何适格的第三方,许可方式包括独家或非独家方式,许可费用由快乐阳光确定。

就湖南广播电视台制作并在湖南卫视自2026年1月1日起播出的、合法、自主且独家拥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电视节目和周播栏目剧及其音频,快乐阳光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该等标的权利。

该公司称,协议的签署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积极践行媒体融合国家战略,积极建设主流新媒体集团,持续探索全媒体时代的媒体融合发展,创新台网联动新模式,推动新媒体平台与传统媒体加速融合,进一步打通各类资源与生产要素,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和传统媒体平台的资源优势,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快乐阳光运营的芒果TV视频平台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已经跻身行业前列。随着互联网视频行业竞争加剧,内容资源愈发成为行业核心竞争要素。湖南卫视作为国内头部卫视,拥有大量优质内容资源,因此快乐阳光采购湖南卫视优质内容版权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