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海信家电(00921)发布公告,于2020年12月10日,该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冰箱营销公司(作为认购方)订立2020华夏银行第10份理财协议,以认购2020华夏银行第10项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冰箱营销公司(作为认购方)订立2020华夏银行第11份理财协议,以认购2020华夏银行第11项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公司(作为认购方)订立2020华夏银行第12份理财协议,以认购2020华夏银行第12项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作为认购方)订立2020华夏银行第13份理财协议,以认购2020华夏银行第13项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及公司(作为认购方)订立2020华夏银行第14份理财协议,以认购2020华夏银行第14项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该等华夏银行理财产品总认购金额为人民币8.2亿元。公司认购银行理财产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认购该等华夏银行理财产品的款项来自集团的自有闲置资金。将该等闲置资金用于委託理财有利于提升集团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且不会对集团的日常运作及主要业务发展以及公司的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有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