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凯瑞(002072.SZ)公告,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收到债权人王建伟的《关于申请重整的通知书》,获悉债权人已向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重整并根据法院电话通知正在进一步补充材料。
公告显示,债权人系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德中执字第277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对公司享有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且未获得清偿。截至2019年8月2日,公司对债权人尚未清偿的债务本息合计为836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法院受理了债权人提出的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法院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果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重整申请的裁定书等司法文书,上述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