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股份(01171)发布公告,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告称,公司将在本公告日期的两个交易日内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平台就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承诺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1个月内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
该公司认为,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基于资本市场环境的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内部生产经营需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未来战略发展等诸多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继续以自有资金及其他融资方式筹集的资金投入相关项目建设,确保相关业务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