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吉林高速(601518.SH)发布公告,至2020年9月10日,吉林开晟律师事务所已就本次拟核销的应收款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系由历史原因形成,账龄均已超过10年,已超过法律诉讼时效,现已无法通过诉讼请求或其他法律途径收回,建议公司依照内部财会制度处理,若日后取得有利证据,可另行提起诉讼主张。本次核销的应收款合计294.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