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林达控股(01041)发布公告,于2020年10月30日,该公司向百慕达最高法院提交了清盘呈请,百慕达法院安排将该呈请于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上午九时叁十分在百慕达法院进行聆讯。
于2020年10月30日,公司还提交了单方传票,除其他外,寻求在“轻触”方式的基础上委任共同临时清盘人,并寻求向香港高等法院发出请求书。
于2020年11月10日,根据百慕达传票,百慕达法院下达了委任共同临时清盘人的命令。百慕达法院还下达命令,向香港法院发出,并发出请求书,以寻求香港法院的协助,并在百慕达法院的协助下认可共同临时清盘人。
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与潜在认购人签订了《贷款额度协议》,潜在认购人同意向公司提供总计无担保的定期贷款,金额等于1000万港元。
此外,公司拟以下列方式集资:认购股份;公开发售作为其重组计划的部分。于2020年12月12日,公司与潜在认购人及潜在包销商订立谅解备忘录,与认购有关,但须与潜在认购人签订正式认购协议,潜在认购人可认购,本公司可向潜在认购人配发和发行本公司的新股;就公开发售而言,在与潜在承销商签订正式承销协议的前提下,潜在承销商可以充当公开发售的承销商。
预期认购事项及公开发售的集资额将约为1.8亿港元。实际金额将确定,并有待谅解备忘录各方之间进一步协商。
预期筹集认购事项及公开发售所得款项将用作维持集团主要业务及营运的营运资金;偿还集团的逾期债务和/或其他应付款;结算因公司重组而产生的专业费用及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