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德丽控股(00571)发布公告,建议以现金购回任何及所有6.5亿元人民币于2018年到期息率为8.375%有抵押担保票据,并于5月24日开始进行要约。若票据持有人于届满期限前有效交回票据,将有权于结算日期就有效交回且获公司接纳付款之票据本金额每1万人民币以现金收取购回价1万人民币(即本金额100%),另加该等票据本金额任何应计利息。
公告称,于进行要约的同时,公司亦正征求票据持有人同意实行建议,包括修订票据若干条件,以就提前赎回选择权作出规定,赋予公司权利可按未偿还票据本金额每1万人民币以9800元人民币提前赎回价(即本金额98%)赎回全部(而非仅部份)票据,并支付该等票据任何应计利息。
同时,公司将向提交有效交回指示投票赞成特别决议案合资格票据持有人支付票据本金额每1万人民币为50元人民币同意费(即本金额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