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天津港发展(03382)发布公告,于2020年12月15日,天津外轮代理(集团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与天津港国际物流订立资产转让协议,天津外轮代理同意收购及天津港国际物流同意向天津外轮代理转让目标资产,代价为约人民币2.39亿元(单位下同)。
目标资产为天津港集装箱物流中心堆场一期,由位于中国天津市塘沽区跃进路502号的一块土地及其上的所有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组成,总土地面积168736.70平方米。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于房地产权证(房地证津字第107011010915号)项下所授予。
根据天津港国际物流所提供资料,天津港国际物流账目上目标资产的初始成本约为2.43亿元,于2020年8月31日的未经审核账面净值约为1.55亿元。
公告称,堆场服务是现代船舶代理公司的重要功能之一,对班轮船舶代理业务的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天津港目前的仓储堆场十分稀缺,特别是在北疆港区。购买目标资产能够满足天津外轮代理提供堆场服务,同时消除了未来未能续租的潜在风险、租金变动等不确定性,支持天津外轮代理的运营稳定。
此外,天津外轮代理能够根据其业务需求,对目标资产进行新的规划和改造,使其更适用于业务开展,从而提升天津外轮代理整体运营,符合集团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