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易鑫集团(02858)发布公告,紧随要约截止后,待完成向联席要约人转让他等根据易鑫股份要约收购的相关易鑫要约股份后,公众人士持有11.82亿股易鑫股份,占公司于要约截止公告日期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约18.53%。
根据联交所就易鑫股份在联交所上市给予的豁免,公司所适用的最低公众持股量为已发行易鑫股份的22.99%。因此,于要约截止公告日期,22.99%的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未获满足。
于要约截止后,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于2020年12月2日至2021年4月1日止期间(豁免期),临时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a)条的规定。该豁免期乃经计及通过易车以实物分派的形式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所有易鑫股份分派予其股东的方式恢复最低公众持股量所需的时间后得出。
于2020年12月18日,联交所已向公司授出临时豁免,于豁免期内宽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a)条的规定,惟须待本公告刊发后,方可作实。倘公司情况出现变动,联交所或会撤回或修改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