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共享集团(03344)发布公告,中国香港高等法院已授出有关呈请一、呈请二、呈请三及呈请四的认可令,批准公司于中国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已发行股份的所有买卖,不论是否通过中国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所营运的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进行,亦不论在中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场内或场外进行,公司股东状况的相应变动概不会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章)第182条的呈请规定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