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杭氧股份(002430.SZ)发布公告,公司下属全资公司——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杭氧”)和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元立公司”)签署《供气合同》,该合同规定:由衢州杭氧为衢州元立公司提供生产所需气体产品,衢州杭氧生产用电由衢州元立公司提供。
根据国家发改委电力改革试点有关精神,为理顺用电关系,衢州杭氧与衢州元立公司申请合资设立衢州欣能售电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售电公司”),目前,衢州元立自供区已被确定为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批准的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在售电公司成立并取得合法售电资格后,可以向衢州元立公司购买其自用后富余的电力,也可从市场购买电力,销售给衢州杭氧,以满足衢州杭氧的生产所需。在拟设立的售电公司中,衢州杭氧出资比例为70%,衢州元立公司出资比例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