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首长四方 ( 集团 )(00730)公布,于2020年12月23日,该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首长四方财务有限公司(借款人)、公司(作为担保人)与创兴银行有限公司(作为贷款人)签订一份贷款函。该银行将按照贷款函所载的条款及条件向借款人提供一笔港币7000万元的定期循环贷款融资,该贷款的期限受限于该银行要求随时偿还的权利。
根据贷款函,于贷款期间内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首钢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须(直接或间接)继续作为该公司的最大股东并维持对公司的实际管理权。违反这项条件将构成违约事件,当发生该违约事件时,该银行有权取消该贷款或终止该贷款及要求立即偿还所有该贷款的未偿还款项。
于本公告日期,首钢控股通过其附属公司持有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50.84%。首钢集团为首钢控股的控股公司。首钢集团通过其附属公司持有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60.88%及为公司的最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