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大唐发电(601991.SH)发不公告,该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大唐国际连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收到《甘肃省永登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甘0121民破1号-3),主要内容:本院认为,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的债务清偿协议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认可债务人甘肃大唐国际连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全体债权人达成的债务清偿协议方案;二、终结债务人甘肃大唐国际连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本裁定作出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