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亨燃气(00332)公布,兹提述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及2016年12月30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收购目标公司贵州燃气(集团)习水县金桥燃气有限公司合共50%权益。
诚如2016年12月30日的公告所述,该协议(先前已修订)所载达成先决条件的指定时间及作出第四阶段付款的有关期限已进一步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
鉴于达成收购事项先决条件的指定时间获进一步延长,公司将利用股东于2016年9月23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授予董事(其中包括)以股份配发一般授权发行代价股份。
鉴截至公告日期,并无根据一般授权发行新股份,而2016年一般授权项下约3410.27万股股份已预留作就收购事项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倘代价股份获发行及配发予卖方B,将动用2016年一般授权约3.0001%。此后,2016年一般授权项下将剩余约11.03亿股股份可供动用。
合共约3410.27万股代价股份将根据该协议的条款按每股0.60港元发行予卖方B,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批准代价股份上市及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