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爱乐达(300696.SZ)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稽查部门认定公司需补缴2011年、2012年和2014年税款,其中2011年254.38万元、2012年103.83万元、2014年43.37万元以及教育附加4.01万元。公司已完成上述合计405.78万元税款及591.24万元滞纳金的缴纳。针对稽查结果,税务稽查部门出具了《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股份改制前出具的相关承诺,承担上述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并已向公司支付前述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