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兴国际(00803)及滨海侨宏获法院判决赔偿原告合计1.24亿元

昌兴国际(00803)发布公告,有关歌山建设(作为原告人)向滨海侨宏(作为第一被告...

智通财经APP讯,昌兴国际(00803)发布公告,有关歌山建设(作为原告人)向滨海侨宏(作为第一被告人)及公司(作为第二被告人)就一份建筑合约及担保项下指称的未偿还结余人民币8241.23万元;及于另一份建筑合约及担保项下指称的未偿还结余人民币6969.68万元而提出的索偿。其后滨海侨宏已就第二项索偿向歌山建设偿还了人民币1220.15万元及歌山建设撤回人民币1564.19万元的部份索偿。

盐城市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10月14日开庭审理有关索偿,并于2020年12月30日下达了判决书。盐城市人民法院下令滨海侨宏(并由公司共同承担)于判决生效日后10日内,向歌山建设(其中包括)支付第一项索偿的人民币8241.23万元及其利息;及第二项索偿的人民币4185.33万元及其利息。歌山建设、滨海侨宏及公司均没有于订明的时间内提出上诉,因此该判决为最终判决。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