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国际控股(02700)公布,兹提述有关发行本金额4000万港元,于发行日期第一周年到期的可换股债券的公告。
于2016年1月15日,公司根据日期为2016年1月7日的代名函向元大(杨越洲的代名人)发行可换股债券。根据其条款,可换股债券于2017年1月15日到期。
于2017年1月16日,公司书面同意元大要求转让可换股债券予杨越洲。于同日,债券持有人的名册已更新。
同时,公司与杨越洲签订修订契约,据此,双方同意,可换股债券的债券到期日由2017年1月15日延期至2017年4月15日。
于可换股债券到期前的任何时间,公司有完全酌情权利以可换股债券加上任何应计利息的金额,赎回未偿还可换股债券任何部份。
除以上修订外,每一及所有条款维持不变及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