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能源(01799)附属接获淮安中院诉讼判决 盱眙高传须偿付1.3亿元工程款及违约金

新特能源(01799)发布公告,于2020年12月,新疆新能源与华夏金租已订立和解...

智通财经APP讯,新特能源(01799)发布公告,于2020年12月,新疆新能源与华夏金租已订立和解安排及债权转让安排。新疆新能源与华夏金租达成和解后,华夏金租已撤回其向北京中院提起的将新疆新能源作为被告之一的诉讼;新疆新能源亦向淮安中院递交了《撤回部分诉讼请求申请书》,撤回淮安中院诉讼中要求盱眙高传赔偿因其违约而对新疆新能源造成的损失,暂定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具体金额以北京中院判决结果为准)的诉讼请求。

淮安中院诉讼已获一审判决,新疆新能源于近日接获淮安中院所发出的《民事判决书》。

该判决的主要内容如下:(i)解除承包合同;(ii)盱眙高传向新疆新能源支付人民币1.30亿元工程款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iii)其他被告对第(ii)项下盱眙高传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iv)新疆新能源在工程款项人民币1.30亿元以内就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及(v)新疆新能源在上述第(ii)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就盱眙高传享有的涉案电站电费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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