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三盛教育(300282.SZ)发布公告,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王静女士按照《股份回购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股份回购义务,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北京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受理通知》(【2020】京仲案字第5566号)。此外,公司已向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请求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王静)
据悉,2019年11月29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署了《关于山东三品恒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约定,申请人分两次收购被申请人持有的山东三品恒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教育”)700万股股份,并同时约定了恒大教育的业绩承诺。《投资协议》生效后,申请人于2019年12月5日和2019年12月11日分别向被申请人各支付3,900万元共计7,800万元股份转让款(简称“投资款”)获得200万股恒大教育股份,完成了第一次股份收购。之后,申请人委派人员担任恒大教育董事。
2020年4月24日,鉴于公共卫生事件及双方发展重心调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投资协议》事宜签订了《王静与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三品恒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回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回购协议》”)约定,被申请人按申请人已支付的投资款加年化12%的回购对价分三期回购申请人持有的200万股恒大教育股份,双方不再执行《投资协议》中关于第二次收购的条款,双方此前签署的所有协议废止,同时还约定了违约责任以及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采取维权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等条款。此后,申请人委派的董事也从恒大教育辞职。
《股份回购协议》生效后,被申请人仅履行了《股份回购协议》约定的第一期及第二期部分回购款,共计1,528.1288万元,同时申请人将回购款对应的357,000股恒大教育股份交割过户给被申请人。对于第二期未支付的回购款及违约金,被申请人于2020年9月30日向申请人出具承诺函,承诺于2020年11月20日前支付第二期剩余回购款(包含本金1,585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违约金,但被申请人至今未履约。
申请人多次催促被申请人依约支付股份回购款,被申请人均以种种借口拖延推辞,显然,被申请人已以其行为表明不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委申请仲裁,请依法裁决如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