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信通信(02342)发布公告,依照中国法律规定,广州市中级法院裁定撤销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京信中国的刑事判决,并将该案件发回区法院重新审判。该公司宣布,根据区法院于2017年1月18日发布的重审判决,区法院裁定批准撤回对京信中国的诉讼,且该集团已收到有关判决。
据悉,于2014年11月,该公司注意到网络上的若干新闻报导,报导指该公司一间广东通信公司的前任经理被中国当局指控受贿,目前法院已开始审理该案件。根据该等报导,该集团一名前任雇员被指向该经理提供总额约150万元的贿赂。随后,该公司称,前任雇员已辞任,不再为该集团的雇员,且该集团从未指示其任何雇员提供任何非法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