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永耀集团控股(08022)发布公告,有关针对公司的清盘呈请,呈请乃由Just Classic
Limited(作为呈请人)提呈,涉及金额为3501.37万港元(即公司根据日期为2016年6月3日的文据及日期为2016年5月16日的认购协议向呈请人发行的可换股票据的未偿还本金3000万港元连同其应计利息(指称债务)。
在呈请中,呈请人声称其于2020年8月5日向公司送达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在21天内支付指称债务。其进一步声称,公司应由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的条文进行清盘,理由为自2020年8月5日(即声称向公司送达法定要求偿债书之日)起21天后指称债务仍然逾期及欠付呈请人,因此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178(1)(a) 条公司被视为无法偿还债务。
公司正就呈请物色合适的专业顾问代其行事,并拟向该等顾问寻求有关呈请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