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江铃汽车(000550.SZ)公告,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28日至2月4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批准了公司与福特汽车公司(“福特”)、福特环球技术公司之间的《CX756整车合作合同》,并授权公司执行副总裁金文辉代表公司签署上述协议。据悉,CX756整车是一款SUV产品。
合同约定,合作产品是由江铃生产的福特品牌乘用车。福特授予江铃一项非独占的、不可转让、不可再许可的许可,根据合同对合作产品和合作产品零部件在中国的生产和组装过程中使用许可商标;在合作产品和合作产品零部件在中国市场的销售、市场营销、广告、推广、分销和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江铃应就其在每一日历年度内中国市场批售的每一合作产品,按季度向福特或福特指定方支付持续性提成费。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作产品投产后6年8个月。
公司称,本次关联交易将能提升公司的销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