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美尚生态(300495.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达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5号)(以下简称“警示函”)。警示函内容: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王迎燕、赵湘:经查,发现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尚生态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公司控股股东王迎燕于2020年12月4日被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补充质押4539.37万公司股票,占其所持股份的22.56%,占公司总股本的6.74%。2020年12月14日、12月16日,王迎燕在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补充质押共计317万公司股票,占其所持股份的1.5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7%,至此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比例为98.11%。公司在知悉以上信息后未及时进行临时公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情形。
同时,王迎燕作为控股股东,未主动将股权质押信息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