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延安必康(002411.SZ)发布公告,于2021年2月23日和2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所持有的3736.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387%)被司法强制转让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泰君安”)。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执行司法裁定。因新沂必康、李宗松与国泰君安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一案,未按约定偿还债务,上海金融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新沂必康持有的公司3736.8万股股份以清偿债务,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由于无人竞价,上述股票经拍卖、变卖后均流拍。
经国泰君安申请,上海金融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新沂必康持有的公司3736.8万股股份抵偿给申请执行人国泰君安所有。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所持有的公司3736.8万股股份被司法强制转让给国泰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