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02628)发布公告,于2011年3月22日宣派而于2017年3月22日仍未领取的2010年度末期股息每股0.40元将予以没收及收归该公司。
公告称,凡有权收取但仍未收取以上股息的股东,请尽快惟不迟于2017年3月22日前联络该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