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浙江东方(600120.SH)公告,公司拟向关联方浙江省国贸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国贸资产”)转让所持有的浙江国贸东方房地产有限公司(“国贸东方房产”)60%股权、湖州东方蓬莱置业有限公司(“湖州东方蓬莱”)100%股权和浙江新帝置业有限公司(“新帝置业”)61%股权。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价格为:以1.85亿元转让所持有的国贸东方房产60%的股权;以6063.59万元转让所持有的湖州东方蓬莱100%的股权;以6169.02万元转让所持有的新帝置业61%的股权,转让金额合计3.07亿元。
本次交易后,公司将剥离房地产业务,有利于公司再融资项目的推进;同时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产业布局,集中优势资源聚焦金融业务,提升公司金融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