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瑞投资(02322)就2500万元的垫款订立售后回租总协议及买卖协议

​仁瑞投资(02322)发布公告,于2017年2月9日,出租人(公司间接全资附属仁瑞( 深圳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承租人崑山市惠峰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就为数人民币2500万元的垫款订立售后回租总协议及买卖协议。

仁瑞投资(02322)发布公告,于2017年2月9日,出租人(公司间接全资附属仁瑞( 深圳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承租人崑山市惠峰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就为数人民币2500万元的垫款订立售后回租总协议及买卖协议。

其中,集团预期以集团的内部资源提供垫款,垫款按年利率6.8厘计息,承租人须分60期按月向出租人摊还垫款的全数款项及其累计的利息,每期还款约人民币55.83万元。

根据售后回租总协议及买卖协议,出租人将向承租人购入主要包括建筑用的机电设备,代价为人民币2500万元。出租人其后会将租赁资产租回予承租人,租赁期为5年。

公告称,承租人须分两期向出租人支付手续费,第一期手续费为人民币75万元,承租人须于承租人获提供垫款当日的前5个营业日内向出租人支付。第二期手续费为人民币50万元,承租人须于承租人获提供垫款当日起计13个月内向出租人支付。

此外,于租赁期届满时,在承租人并无违约的情况下,承租人可选择购回租赁资产或延长租赁期。倘承租人选择购回租赁资产,承租人须于租赁期结束时全数偿还所有租金及其他应付出租人的款项,而出租人须将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按“现况”基准转移至承租人。

董事认为,售后回租总协议、买卖协议等所收取利息可为集团提供稳定收益及现金流来源,且融资租赁安排乃于集团一般及日常业务中进行,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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