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光大银行(601818.SH)发布公告,公司将于2021年3月17日支付“光大转债”2020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16日期间的利息。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1年3月16日,除息日及兑息日皆为2021年3月17日。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1年3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光大转债”持有人。
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1.5%(税前),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1.5元人民币(税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