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雷迪克(300652.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简称“告知函”)。
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要求公司在收到《告知函》后以临时公告方式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十个工作日内汇总补充报送与审核问询回复相关的保荐工作底稿。后续深交所还将下发《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并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