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剑桥科技(603083.SH)发布公告,公司股东宁波安丰和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安丰和众”)、杭州安丰宸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安丰宸元”)和宁波安丰领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安丰领先”)在本次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4.73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1%。
截至2021年3月12日,本次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